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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员馆条件及职责划分
 

成员馆条件

1.同意遵守本服务手册文献信息机构。

2.设有专职或兼职馆际互借员(或文献传递管理人员),并有专用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的E-mail信箱。

职责划分

1. 成员馆义务

A.采取分布式文献传递模式

1)负责对本校读者在本馆CALIS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、身份验证,进行帐户及用户确认;

2)查看本校用户通过本馆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系统网关提交的文献传递请求,并向新疆大学图书馆发送;

3)接收新疆大学图书馆传回的文献,并转发给用户;

4)与新疆大学图书馆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;

5)做好统计工作;

6)培训和推广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服务,积极发展用户;

B.采取集中式文献传递模式下的集团用户模式

1)建立本校的集团帐户(含帐户管理员);

2)接收用户的文献传递请求,并向新疆大学图书馆发送;

3)接收新疆大学图书馆传回的文献,并转发给用户;

4)与新疆大学图书馆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;

5)做好统计工作;

6)培训和推广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服务,积极发展用户;

C. 采取集中式文献传递模式下的个人用户模式

1)负责对本校用户在新疆大学图书馆CALIS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系统中注册的帐户及用户进行信息核实、身份验证,进行帐户及用户确认;并对本馆所确认的帐户及用户负责,包括对帐户产生的费用和用户发送的文献传递请求进行确认;

2)与新疆大学图书馆和用户进行费用结算;

3)做好统计工作;

4)培训和推广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服务,积极发展用户;

2. 新疆大学图书馆义务

1)遵守CALIS管理中心制定的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服务规范、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方案等;

2)设置一名专职文献传递管理人员,为采取不同模式的成员馆在系统中建立管理帐户,并分配相应的权限;

3)按照服务规范、工作流程以及经费补贴方案等,向成员馆提供本地资源文献传递和代查非本地资源的服务;

4)提供本馆馆藏书刊目录及相关二次文献检索工具;

5)做好文献传递的统计及结算工作;

6)培训和推广馆际互借/文献传递服务;